•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2 16:52:21 股吧网页版
晋拓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举行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以书面和电话的
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东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9)。鉴于夏立军先生因个人资格原因向公司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取消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夏立军先生的提名,并取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18.01 关于选举夏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议案取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 47.48%股份的股东江苏智拓投
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请选举孙爱
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以临时议案方式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爱丽女士符合独立董事资格规定,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拟增加子议案“18.01 关于选举孙爱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作为临时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表决。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已就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备案,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爱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郝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郝越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郝越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7898686

传真:021-57894781

邮箱:webmaster@jintuo.com.cn

联系地址: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 368 号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3 日
附件:简历

孙爱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博士学历,上海杉达
大学会计学系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至 2005 年担任上海开放大学讲师;2006 年至 2009 年担任上海中侨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2011 年至今担任上海杉达大学会计学系教授、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郝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远东智
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证券事务专员、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截至目前,郝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