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晋拓股份”)编制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1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9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08.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967.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41.45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03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1,035.57 万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79.64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761.8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1050180360000003673 募集资金专 - 已销户
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1006953013005743078 募集资金专 - 已销户
司上海松江支行 户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募集资金专
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 50131000903867714 户 - 已销户
[注]
合 计 -
[注]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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