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独立董事郑立新先生、独立董事吴建依女士、董事任列平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郑立新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共召开会议 6 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听取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
2、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
议案》。
3、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部)主任的议案》。
4、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情况,对会议议案认真研究、讨论,最终形成会议决议。2024 年度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审阅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拟提交董事会的财务报告,与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关键事项等进行确认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二)有效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并评估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是否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详细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内容涵盖公司治理、财务及预算管理、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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