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比依股份”)于2025年8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及问询函回复的修改
楷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2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融资必要性...... 3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25
3.关于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 37
4.其他...... 73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融资必要性
根据申报文件,1)本次募投项目“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二期)”拟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及立体仓库,新增年产1,500万台空气炸锅、空气烤箱、环境电器等;其中,空气炸锅、空气烤箱以升级智能款为主,环境电器、奶泡机等报告期内销量数量相对较低。
2)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2,437.49万元(含),主要投向土地费用、建筑工程投资、购置设备和安装等方面,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3年,第6年全部达产,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161,845.77万元,年均实现净利润为16,619.06万元,毛利率为17.91%。
请发行人:(1)结合募投产品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公司境内外已有及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变动情况等,说明“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一二期规划产能的依据及合理性,与在手订单、市场需求变化等是否匹配,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否存在产能消化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2)结合募投产品报告期内产销情况及收入规模、本次拟升级的具体领域及功能等,说明是否属于现有成熟业务,是否已完成技术研发,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土地、建筑工程、装备购置等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建筑工程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等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资金用途及单位投资产值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能出现资金闲置或大额结余等情形;(4)结合募投产品预计销量、售价、产能爬坡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关键参数确定依据,与公司或同行业类似项目对比情况,是否审慎、合理;(5)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5条对问题(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募投产品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公司境内外已有及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变动情况等,说明“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一二期规划产能的依据及合理性,与在手订单、市场需求变化等是否匹配,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否存在产能消化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包括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
家电建设项目整体新增相关产品的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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