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5 年末,中汇拥有合伙人 117 名、注册会计师 68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78 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岗位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葛朋 项目合伙人 2015 年 2011 年 2015 年 5 月 2025 年 7
郑利锋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2013 年 2018 年 4 月 2025 年 2
杨扬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 年 2015 年 2019年 12 月 2025 年 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就前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获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三、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中汇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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