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比依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1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66,698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82,474,885.74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079,951.7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78,394,933.98 元,由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71,518.4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477,023,415.55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到位,经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
724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比依科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二期) 80,672.14 48,247.49
合计 80,672.14 48,247.49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本公
司及比依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962.7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使用募 自筹资金实际投 拟置换金额
集资金金额 入金额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 48,247.49 26,962.72 26,962.72
(二期)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情况
公司为本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545.15 万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为人民币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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