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祁庆生)作为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祁庆生,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分子微生物学研究生学历、微生物学博士学位。现任山东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探讨,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的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会的次数
祁庆生 9 9 0 0 否 2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共参加 3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包括 2023 年度董监高报酬、股权激励等。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共参加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事项包括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等。
3、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共参加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被提名人提出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审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2024 年,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审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能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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