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同步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由于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本公告仅就主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人。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新增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章程,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