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元 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 积极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姜宏青女士、祁庆生先生以及董事 张建梅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姜宏青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 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外 投资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 要作用。
2026 年 2 月 27 日,姜宏青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补选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 董事朱磊女士、祁庆生先生以及董事张建梅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 朱磊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
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及审计机构的聘任、重大非股权投资等重点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程跟踪并督促公司审计工作,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专业建议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并给予评估,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单位,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有针对性地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专业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审计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确认了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工作安排。
3、在审计工作的不同开展节点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是否按计划启动、工作进展及主要节点完成情况、是否能够按照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等问题进行交流,对审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与会计师进行交流并审阅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沟通并发表意见,同意将经年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
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议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于 2025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经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规定,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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