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6 18:09:02 股吧网页版
富佳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7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文件后,就公司调整、修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

(2)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的相关调整和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自身发展阶段、融资规划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论证合理、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编制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方面的影响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修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鉴证报告进行了同步修订,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修订稿)》,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和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有利于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9)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的修订、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6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