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激文女士、独立董事沈宏 建先生、董事康祖耀先生组成,上述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其中会计 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郑激文女士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25 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
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所有议
2025-3-31 审计委员会第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 案均全票同意审
一次会议 划的议案》 议通过。
1.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所有议
2025-4-12 审计委员会第 4.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案均全票同意审
二次会议 的议案》 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6.审议《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情
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本次会议所有议
2025-8-25 审计委员会第 议案》 案均全票同意审
三次会议 2.审议《关于 2025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情 议通过。
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所有议
2025-10-27 审计委员会第 2.审议《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情 案均全票同意审
四次会议 况报告的议案》 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情况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聘任的财 务审计机构。天健与公司之间除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外,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经 济利益关系,亦无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商业或其他关联关系。天健及其审计 团队始终保持形式与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同时,天健具 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专业素养,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
2.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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