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武汉市江汉贝斯特通信科
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江汉贝斯特公司),于 1992 年 11 月 11 日取得了江汉区民办科技管理
办公室核发的注册号为 17784054-X 的《武汉市江汉区工商企业登记卡》,成立时注册资本20.00 万元。经历次变更,江汉贝斯特公司于 1999 年12 月变更为武汉贝斯特通信有限公司。2004 年 1 月,武汉贝斯特通信有限公司更名为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
特有限公司)。贝斯特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2019 年 3
月,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317784054XA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433,978,322.00 元,股份总数
433,978,322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433,978,322 股。公司股
票已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通信技术服务行业。主要经营活动系向电信运营商、大型企业及政府提供专用通信与信息化服务。提供的服务主要有:5G 新基建、智算业务、智慧城市与其他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China Bester Telecom Group Hong Kong
Limited(中贝通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属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 0.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2%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
重要的子公司 利润总额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的联营企业 被投资单位的资产总额超过集团资产总额的 5%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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