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及项目团队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执业独立性、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全面核查与综合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开展前与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并审议天健提交的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确认审计计划科学合理、工作安排切实可行,为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效保障。
审计实施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保持持续、充分沟通,及时听取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相关汇报,在全面了解情况后督促妥善解决,并要求其在约定时限内规范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审计过程合规有序。
在收到天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慎审阅,认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同意将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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