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金燕华述职报告
作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家居”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爱丽家居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
升。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金燕华,1967年2月出生,北京化工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 年度履职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应参加会议8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应参加会议2次,亲自出席会议2次。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2025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与建议
2025 年1月5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 经与会委员讨论,审议通
日 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过了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
2025 年 4 月 度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 经与会委员讨论,审议通
12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 过了议案
控制评价报告初稿的议
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
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
2025 年 4 月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经与会委员讨论,审议通
27日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 过了议案,同意提交董事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会审议
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2025 年 8 月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 经与会委员讨论,审议通
25 日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过了议案,同意提交董事
案》 会审议
2025 年 10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 经与会委员讨论,审议通
月 24 日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过了议案,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2025 年 12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 经与会委员讨论,审议通
月 30 日 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过了议案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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