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勤勉尽职工作,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金燕华先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颜苏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宋正兴先生三位成员组成。
上述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 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 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的议案》。
3. 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 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中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1、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
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3、行使承接的原监事会监督职权
报告期内,根据新《公司法》的修订精神及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安排,公司取消了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并行使原由监事会承担的监督职权。审计委
员会积极适应职责变化,提升公司治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开展内部制度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审计委员会检查并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管控体系较为完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水平较强。
5、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定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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