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19年4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六)审议批准非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投资事项;
(八)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的交易事项;
(九)审议批准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的委托理财事项;
(十)审议批准公司单笔金额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的贷款;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
(十二)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十三)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十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五)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力;
(八)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对财务及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
理建议的权利;
(七)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执行董事)、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九)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十)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例会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是指由总经理召集的定期办公会议。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业务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及与议题相关的临时邀请人员参加。讨论分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安排下阶段主要工作,各部门或下属单位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以及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例会主要目的包括:
(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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