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带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健审【2025】8808 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健审【2025】8809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
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报告
天健在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三)3 所述,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济民健康已就“何清红等人伪造公司印章”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咨询律师专业意见,并根据经销商库存摸排情况,结合预备解决方案,济民健康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了相关损失 2,831.71 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在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1、济民健康原副总裁何清红及其团队成员涉嫌伪造公司印章,济民健康已就该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
2、济民健康存在违反合同信用政策等发货管理规定进行发货的情形,济民健康已在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发现并将对应货物追回。
济民健康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事项对应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何清红等人伪造公司印章”案件相关刑事程序已办结,何清红等人因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决。针对该事项引发的经销商诉讼案件,多数案件已完成一审或终审程序;同时,公司结合案件进展、已生效裁判文书以及律师专业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了相关损失。我们认为该事项已不存在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判断的重大不确定性,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
(二)关于内部控制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公司针对“何清红等人伪造公司印章”事件以及个别违反合同信用政策等发货管理规定进行发货的情形涉及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进行了专项整改,整改措施包括:
1、针对原副总裁何清红私刻印章涉嫌违法犯罪事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向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报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事件处置期间,公司全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2、修订并完善印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印章专人保管、使用审批、登记留痕及定期检查制度;
3、优化销售业务内部控制流程,强化销售合同审批、客户资质审核、订单真实性核查及对账管理;
4、加强关键岗位权限管控,完善不相容岗位分离,强化业务全流程复核与监督;
5、开展内部控制培训与警示教育,提升员工合规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针对上述一般缺陷进行了专项整改,相关内控已进行整改并有效运行。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强调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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