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烟台恒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塑制造”)提供 8,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年利率为 3%,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变动,借款利率
自调整当期随该基准利率同幅度、同方向调整。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恒塑制造因项目投资及生产运营需要,公司与恒塑制造签订《借款合同》,提供 8,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在该最高借款限额内,根据恒塑制造经营需求分次
借款,期限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年利率为 3%,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变
动,借款利率自调整当期随该基准利率同幅度、同方向调整。
被资助对象名称 烟台恒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8,000 万元
资助期限 93 个月
□无息
有息,借款年利率为 3%,若一年期
资助利息 贷款基准利率变动,借款利率自调整
当期随该基准利率同幅度、同方向调
整。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支持恒塑制造项目投资
及生产运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烟台恒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恒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1MAK17R8B7J
成立时间 2025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一址多照)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资
主营业务 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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