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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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孙德坤先生、高建军先生、胡元木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时间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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