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新凤鸣(埃及)36 万吨/年功能性纤维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197,786.40
投资进展情况 完成 终止 交易要素变更 进展
此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实际达成情况会受到国家政策、
特别风险提示 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新凤鸣(埃及)36 万吨/年功能性纤维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分别在香港和新加坡成立全资子公司新凤鸣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实业”)和贝丝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丝路”)。香港实业和贝丝路在埃及共同成立新凤鸣(埃及)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埃及新材料”),注册资本为 14,000 万美元,其中香港实业股权占比 70%,贝丝路股权占比 30%。埃及新材料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生产运营,项目总投资约 28,000.00 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6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苏伊士运河经济区管理总局、
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与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签署《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据合同要求分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费 10,940,358.20 美元,上述土地使用权费已包含在项目总投资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谅解备忘录
甲方: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苏伊士运河经济区管理总局
乙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
1、项目情况
公司将在经济区内建设 POY、FDY 和 DTY 的制造工厂。产品主要为埃及、
中东、非洲、欧洲等区域的纺织产业提供原料。本项目拟采用国际先进技术与装备,以及成熟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符合行业和当地对节能减排的要求。
2、合作目的和意义
本次合作旨在搭建一个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沟通与协调框架,以通过协商与配合,探索并形成实施和推进本项目的适当机制,从而有效促进中埃产能合作,填补埃及纺织产业链上游的空白,为埃及纺丝技术水平带来质的提升,有力促进下游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项目全部投产后将解决当地劳动就业,且其产品中不少于 50%将用于出口;同时将进一步吸引下游及配套产业的投资,助力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和埃及苏伊士运河走廊经济带的快速发展。
3、三方职责
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项目展开合作明确三方职责如下:
(1)甲方职责
支持乙方依法享受依据埃及2002年第83号法律及其修订所规定的各项税收及海关优惠政策。
提供必要支持,协助推进项目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包括通过“一站式服务”加快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
(2)乙方职责
乙方应负责取得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所需的各项批准,丙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乙方负责在“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泰达)”内开展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并同步推进未来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
乙方应遵守埃及现行的法律、法规,确保其开展的各项活动不违反埃及相关法律规定。
乙方负责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埃及政府制定的安全及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3)丙方职责
丙方负责保障并提供乙方项目所需的外部基础设施及能源配套条件,包括协助推进电力、天然气及水资源供应相关审批手续。
丙方应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工业用地及物业管理服务,并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如乙方实施未来项目,丙方承诺在苏伊士泰达合作区内提供相邻的工业用地及配套服务。
丙方负责在行政审批、咨询服务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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