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爱军)
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人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履行职责,及时关注公司发展及运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深入审慎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有效保证了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宋爱军:现任职中国计量大学,担任信息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从事教学及实验管理工作,于 2023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会议,8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全
程参与审议,出席率为 100%。202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17 17 2 0 0 否 8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责,积极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确保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充分参与和监督。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趋势,对
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等关键议案审慎发表个人意见及建议。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行使职权,积极参与会议的各项工作,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公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6次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等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内部控制的完善性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就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启动新凤鸣(埃及)36万吨/年功能性纤维项目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独山能源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就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针对内控薄弱环节提出优化建议,推动公司完善内控体系;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沟通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审计调整事项,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到财务现场查阅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管理规范。督促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有效开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进行审核,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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