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克勤)
本人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克勤,曾任德国Max-Planck金属研究所博士后,新加坡国立大学研究员、李光耀杰出博士后研究员、资深研究员。2009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特聘专家、特聘教授,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任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副院长,2021年5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院长/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关联方无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未在公司及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7次、股东会8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17 17 6 0 0 否 8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包括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回购注销与解除限售、对外投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吸收合并子公司、启动埃及项目等重大事项,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有审议事项均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明确意见并投赞成票,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年共召开3次会议(4月21日、7月22日、9月26日),审议并表决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严格审核激励对象资质及业绩考核指标,确保薪酬与激励计划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提名委员会:全年共召开0次会议(2025年度公司未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年共召开3次会议(1月20日、8月28日、9月5日),审议并表决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独山能源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及相关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沟通等方式,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
关注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和关键审计事项,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历次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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