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6-013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8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敦银、陶媛、朱永红、胡忠青:
经 查 , 菲 林 格 尔 家 居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000607311067X,以下简称“菲林格尔”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是工程项目收入确认不实。公司通过使用伪造的验收单、要求甲方配合提前出具验收单、以内部审批流程延后确认收入等行为,将不应计入 2024 年收入的 9 个工程项目收入确认至当年,导致 2024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2021 年 8 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上
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 年 12 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两笔金融资产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其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2021-2024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是董事、高管薪酬审议程序不合规。2022-2024 年公司董事报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未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大)会说明,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菲林格尔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菲林格尔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刘敦银(身份证号 :******************)于 2014 年 8 月 2 日至今任公司
总裁,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对公司 2021-2024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刘敦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陶媛(身份证号:****************** )于 2014 年 8 月 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9 日任公司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
度报告虚假记载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陶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朱永红(身份证号:******************)于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任公司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朱永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胡忠青(身份证号:******************)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任公司董事会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