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6〕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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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A 股证券代码:603226;
刘敦银,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是工程项目收入确认不实。公司通过使用伪造的验收单、要求甲方配合提前出具验收单、以内部审批流程延后确认收入等行为,将不应计入 2024 年收入的 9 个工程项目收入确认至当年,导致 2024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2021 年 8 月,公司作为有
限合伙人投资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 年 12 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两笔金融资产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其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 2021—2024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是董事、高管薪酬审议程序不合规。2022—2024 年公司
董事报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未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大)会说明,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
第 4.1.1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2.2.1 条、第 2.2.5 条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总裁刘敦银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对公司 2021—2024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规定期限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刘敦银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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