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重要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本财务顾问作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三、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核查意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有权机关对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五、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主体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当事人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七、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执行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内部防火墙制度。
八、本财务顾问将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义务。
目 录
释义......4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5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5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6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的核查......7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的核查......8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刑事诉讼、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事项的核查......9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核查......12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核心企业及业务的核查...... 13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简要情况的核查...... 15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
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的核查...... 16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情况
的核查...... 17
十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核查...... 18
十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20
十三、对资金来源的核查...... 21
十四、对后续计划的核查...... 22
十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的核查...... 24
十六、对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26
十七、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的核查...... 28
十八、对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29
十九、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30
二十、本次权益变动的结论性意见...... 31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宏大 指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雪峰科技、上市公司 指 新疆雪峰科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