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 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 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A 类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6-2029 年四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次授予的权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 考核年 年度营业收入(A) 年度净利润(B)
期 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第一个行权/解 2026 年 180.00 亿元 190.00 亿元 20.03 亿元 22.00 亿元
除限售期
第二个行权/解 2027 年 210.00 亿元 240.00 亿元 25.08 亿元 27.44 亿元
除限售期
第三个行权/解 2028 年 250.00 亿元 300.00 亿元 32.75 亿元 38.97 亿元
除限售期
第四个行权/解 2029 年 300.00 亿元 370.00 亿元 43.88 亿元 55.34 亿元
除限售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
本激励计划 B 类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7-202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本次授予的权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 考核年 年度营业收入(A) 年度净利润(B)
期 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第一个行权/解 2027 年 210.00 亿元 240.00 亿元 25.08 亿元 27.44 亿元
除限售期
第二个行权/解 2028 年 250.00 亿元 300.00 亿元 32.75 亿元 38.97 亿元
除限售期
第三个行权/解 2029 年 300.00 亿元 370.00 亿元 43.88 亿元 55.34 亿元
除限售期
若预留的权益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 A、B 类激励对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的权益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之后授予,则 B 类激励对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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