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辛国胜)
本人作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出席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资质及能力,也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具体情况如下:
辛国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维多利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策划师。曾任蛇口双龙笔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永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副厂长、厂长、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永捷电子(始兴)有限公司总经理、永捷电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方基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印制电路资讯》杂志总编辑。现任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超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松柏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中能医疗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同时兼任的社会职务有: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名誉秘书长。2025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进行年度自查,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临时(大)股东会和0次年度股东会,具体出席/列席情况如下:
2025 年出席/列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 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董事会
董事会次数 临时股东(大) 年度股东会次数 缺席(次)
会次数 (次) (次)
6 2 0 6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内,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届数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第五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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