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职国际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职国际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
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等多项业务,并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执业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涉及
人员 39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向芳芸、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炼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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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其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2 次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质量复核
天职国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对审计方法论、实务指引、底稿模板等实行统一标准化管理,并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执行业务并出具报告。在项目组执行内部三级复核的基础上,天职国际实行统一合理的项目质量复核办法与流程管理,并在全所范围内统一执行。由总部统一委派的项目质量复核人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并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项目质量复核,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
2、项目咨询
天职国际搭建了技术支持体系,设立专业技术委员会和专职技术支持团队负责技术标准、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持工作,为确保在事务所各个层面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对每个业务项目有足够的技术支持。天职国际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进行了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减值事项、递延所得税确认事项及应收款项减值事项等。
3、意见分歧解决
天职国际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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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负责人或提交审计风险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过程和结果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就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问题达成一致,不涉及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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