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5:42:43 股吧网页版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6 年4 月 27 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5 号公司
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奥翔药业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奥翔药业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4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830,297,14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201,2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2,806,140.48 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44%。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5 年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制定《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出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续聘 2026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