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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9 22:25:01 股吧网页版
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并借助互联
网(e互动)等便捷方式,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公布;公司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公司应当努力
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增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可读性。

(二)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应充分考虑股东参会的便利性,公司应当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以及发言、提问提供便利,为投资者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利用互联网增加股东参会的机会。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提供便利,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座谈活动。

(三)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实施重大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2.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的情况;

3.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4.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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