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62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381,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11.1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5,448,15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2,611,546.9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912,836,603.0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账且均存放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 241Z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0,737,719.13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439,083,158.63 元(其中包含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3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6,513,257.44 及前期募集资金置换冲回本金及利息合计 471,017.28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12,836,603.0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93,907,319.66
本年度使用金额 36,830,399.47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350,000,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5,378.98
其他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6,528,636.42
前期募集资金置换冲回 471,017.28
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89,083,158.6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北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大北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昆都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通辽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与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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