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背景
贺军,男,中国国籍,197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师、内蒙古如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内蒙古自治区品牌协会会长,并自2020年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具备深厚的专业背景和多元的行业视角。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独立地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判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我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在每次董事会会议上,我都能按时收到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资料,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了解和研究。会议期间,我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与其他董事充分交流讨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各项议案进行深入分析和审慎判断,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于所有议案,我都认真履行了表决义务,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贺军 8 8 0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成员,我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10次。在提名委员会会议 上,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公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求;在战略委员会会议上,我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评估,结合 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思路;在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上,我认真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确保其合理性、 科学性和激励性,促进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忠诚度。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价格合理,决策合法。我严格按规定表决并 监督执行,确保合同履行,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我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计划和 审计重点,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在审计过程中,定期了解审计进展 情况,及时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 规范开展工作,保证审计质量。在年报编制期间,对财务报表中的关键数据和重 大事项进行深入探讨,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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