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内蒙新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3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38.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5,448,15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 51,555,393.1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933,892,756.82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
行费用(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 2,830,188.68 元)(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056,153.7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2,836,603.04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 241Z0006 号)。为规范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50,218 50,218
2 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30,018 30,018
3 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000 8,000
4 智慧运营管理体系升级项目 8,031 3,047.67
合计 108,267 91,283.67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第一次变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用于“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和“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此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内部结构、部分子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变更前项目 变更后项目 变更前募集 变更后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拟投入 资金拟投入
金额 金额
1 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 50,218.00 57,135.00 50,218.00 55,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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