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利安达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安达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人
2025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人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文臣
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硕耘
202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1月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文涛
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各受到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自律监管措施1次。
(三)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利安达质量管理水平
利安达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利安达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分歧解决机制
利安达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意见分歧达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
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如存在分歧解决事项按照利安达《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主要包括:
1.对于项目组内部的意见分歧,应以高级别人员指导低级别人员的工作,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
2.对于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的意见分歧,应以项目组最终判断为结论,被咨询者的意见不能替代项目组重新做出的专业判断。
3.项目合伙人与相关质量复核人员以及与利安达负责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活动的人员(如审核经理、审管委内部行业组专家等)的意见分歧,原则上应由下一环节审批人逐级进行解决。若仍无法解决,应由项目合伙人将书面仲裁申请提交至由分歧解决会解决。如仍无法解决,项目合伙人可通过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向管委会专业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专业仲裁委员会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
4.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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