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名昭著的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案余波仍在,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天健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下称“康达律所”)三家中介机构在向投资者先行赔付后,如今转头向39名被告追偿约3.7亿元损失。
8月11日晚,作为被告之一,格尔软件(603232.SH)披露了上述信息。据悉,上海证监局此前查明,格尔软件曾与泽达易盛等多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业务。
8月13日,格尔软件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不存在故意配合泽达易盛造假意图,高度重视有关诉讼,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已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团队介入。
科创板造假大案余波
作为科创板首批财务造假案件之一,泽达易盛造假案备受市场关注。
2023年4月,泽达易盛及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经查明,泽达易盛在招股说明书及多期年报中,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虚假记载财务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至2021年间共计虚增营业收入5.65亿元、虚增利润2.96亿元。其中,6年间虚增利润在其当年利润中的占比分别高达104.72%、91.05%、103.24%、67.69%、88.97%和56.23%。
证监会对泽达易盛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林应处以380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共处以2700万元罚款;2023年7月7日,泽达易盛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股票。
证监会强化立体化追责,对公司及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支持投资者追究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3年4月,投资者将泽达易盛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相关中介机构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泽达易盛公司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年7月,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2023年12月,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以诉中调解方式结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5亿元赔偿,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该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根据调解协议,各责任主体将按照第三方损失核定的赔偿金额2.85亿元进行全额赔付,其中,泽达易盛公司、实控人林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岚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泽达易盛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证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东兴证券、天健所、康达律所均为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此前已向投资者先行赔付及向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约4.93亿元,如今转而向其他部分责任主体追偿损失。
格尔软件涉案成被告
据格尔软件公告,天健所、东兴证券、康达律所此次一共起诉了含格尔软件在内的37家公司和2名自然人。
其中,东兴证券诉请赔偿共计约2.15亿元及利息,包含东兴证券向投资者先行偿付的1.13亿元赔偿款、向证监会交纳的惩戒性承诺金1.02亿元;天健所要求赔偿约1.2亿元,康达律所要求赔偿约3345万元,同样包含先行赔偿款及向证监会交纳的款项损失。
格尔软件是一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2017年4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格尔软件之所以会被列为被告,主要是因为曾与泽达易盛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业务。2023年5月,上海证监局已对格尔软件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上海证监局认定,2018年、2020年,格尔软件及子公司与泽达易盛等多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业务,导致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其中2018年至2020年虚增归母净利润274.78万元、250.67万元、77.38万元。
就是否配合泽达易盛造假相关问题,8月13日,格尔软件相关负责人通过邮件向《华夏时报》记者回应称,公司不存在故意配合泽达易盛造假的意图。基于寻求双方未来业务互补协同发展的初衷,公司业务人员与泽达易盛等公司于2018年和2020年进行了两个批次的采购、销售业务,在公司自查过程中,认定所涉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教训、积极完成整改。
格尔软件表示,由于此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也未产生有效判决,因此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并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
“自收到相关应诉通知书后,公司已第一时间咨询并委托律师团队介入,检索相关案例并深入讨论案件相关背景及事实。后续将协同律师团队进行取证、诉讼方向策略拟定等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格尔软件称。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8月13日15时,作为原告之一的东兴证券,尚未发布公告披露此次诉讼情况。8月13日,《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东兴证券求询,但电话未获接听。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力度打击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违法行为。2025年6月,证监会严肃查处越博动力造假案,并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证监会指出,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且严重污染市场生态,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证监会表示,将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同时,对于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相关配合造假主体等,也一贯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政策,将通过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方式,予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