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1 17:48:42 股吧网页版
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 603233 证券简称: 大参林 公告编号: 2025-04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31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8 - 2025/6/19 2025/6/19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138,847,895 股扣除回购股份后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50,958,948.71 元, 利润分配后总股本保持不变。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 2024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
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 亿元,不超过 2 亿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数量为6,697,254
股,误操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00 股,合计回购 6,722,254 股。
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金额下限, 公司管理层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提前届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前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从而造成本次权益分
派实际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应当进行差异化权益
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的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
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
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
比例为 0。
截至 2025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 1,138,847,895 股,扣除公司累计回
购股份 6,722,254 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1,132,125,641 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132,125,641× 0.31)÷1,138,847,895≈0.31 元/股。
综上,本次公司权益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1)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8 - 2025/6/19 2025/6/1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柯云峰、柯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