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路遥,出生于 1987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2012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 BitMain Technologies Holding Company 首席财务官;2021 年 2 月
至今任聚水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3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5 5 0 0
股东大会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充分了解会议议题相关的背景信息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经仔细审查和审慎考虑,未对公司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确保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数 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进行深入讨论和决策。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积极参加讨论,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定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配备了专门人员为本人履职提供支持和协助,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资料,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条件。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协作。本人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加强对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同时,本人积极参与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就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了解审计师的审计策略、审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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