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4 年度,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路遥先生、刘桢女士及非独立董事王光天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刘路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之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刘路遥先生及刘桢女士均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了 15 项议案。在历次会
议中,审计委员会委员们均提前审阅相关议案材料,会上积极讨论、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对各项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审慎决策,确保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科学、合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
2024 年 3 月 28 日 议通过了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汇报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2.《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12 日 3.《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提交董事会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
5.《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 同意将本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4 日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0 日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 议案提交董事会
议案》 审议
3.《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 同意将本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6 日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议案提交董事会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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