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新药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自行动方案制定
以来,公司积极推动落实相关工作,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方面

2025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深耕主业经营,提升生产、管理效能,增强企业发展韧性,同时强化研发、生产、采购、销售等各个经营环节的协调联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降本增效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精细化管理,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不断增强数字化制造能力,打造贯穿小试、中试、产业化的化工单元模块平台,产品收率、能耗水平和人效比实现进一步优化。同时,公司积极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拓展现有维生素产品的关键中间体,保障原料供应,降低原料成本,持续夯实公司在相关产品领域的成本优势。

客户服务方面,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推行产品规格多样化、差异化策略,深化产品分级销售体系,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粘性,继续巩
固公司在单体维生素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产品注册认证工作,于报告期内取得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授予的叶酸CEP 证书,进一步推动相关产品在高价值市场的应用延伸。

新产品投放方面,公司按照既定规划稳步推进新建项目、技改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维生素 B5、维生素 A等维生素产品的产销量继续爬坡,ABL、胆固醇、甲醇钠、L-丙氨酸等中间体产品的市场推广步入正轨,为公司进一步丰富产品组合、增强持续竞争力奠定基础。

二、“持续稳定分红,保障股东权益”方面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6 月 17 日完成了权益分派工作的实施,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6 亿元,现金分红
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到 45.44%。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实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 现金分红比例

(含税) 东的净利润

2022 年 31,082.38 62,211.51 49.96%

2023 年 21,820.59 47,585.33 45.86%

2024 年 29,591.58 65,122.31 45.44%

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盈利水平、资金使用安排、经营发展需要、债务偿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统筹平衡回报投资者和促进公司中长期发展的关系,进一步优化股东回报机制,保障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方面

公司严格遵守《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建立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公司按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公众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得公司信息,维护投资者权益。
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分析师调研、券商策略会、股东大会、上证 e 互动、定期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阐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发展规划,树立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发布了《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系统展示了公司 2024 年度在社会责任领域的实践和绩效,促进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情况。同时,公司在多家 ESG评级机构的评级或评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