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
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42,787,127.97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7,780,000 股,以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2,609,720 股
后的股本数 435,170,280 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9,343,6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239,343,654.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0.46%。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609,720 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239,343,654.00 295,915,790.40 218,205,866.00
回购注销总额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91,578,911.11 651,223,139.61 475,853,298.64
润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2,442,787,127.97
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753,465,310.40
分红总额(A)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
注销总额(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572,885,116.45
润(C)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753,465,310.40
(D)=(A)+(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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