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路遥,出生于 1987 年 4 月,中国国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2012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 BitMain Technologies Holding Company 首席财务官;
2021 年 2 月至今任聚水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3 年 11 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会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查阅、收集与决策相关的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文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与建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判断,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数 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法定职权,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全面履行原监事会监督职能,认真审慎履行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职责,同时强化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公司财务检查、重大事项监督等职权,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督体系合法合规、严密有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积极参加讨论,对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予以关注,积极参与讨论和论证,提出意见并参与审议决策。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自任职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2025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
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始终保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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