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新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 5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天新药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
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7月7日
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61,460.64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737.33
二、募集资金净额 151,723.3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31,177.83
本年度使用金额 8,044.36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1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03.67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2,704.6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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