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ZF23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移
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对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我们对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
未出具审计或审阅报告,因此对公司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不进行发表意见或结论。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公司回复贵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问题 3、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423,024.65 万元、1,386,117.51 万元、1,859,405.59 万元和 522,139.29 万元,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54.10%、52.60%、52.28%和54.51%;2)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2,257.39万元、9,070.61 万元、58,822.45 万元和 21,189.42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8,158.65 万元、566.91 万元、53,218.05 万元和 20,061.73 万元;3)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0,171.18 万元、103,684.26 万元、72,375.51 万元和-62,308.24 万元;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的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境外销售相关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及变动情况,说明是否对发行人境外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境外销售的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说明境外销售收入是否与海关、外汇等数据相匹配;(2)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具体原因;(3)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最近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的原因;(4)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具体情况、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境外销售相关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及变动情况,说明是否对发行人境外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境外销售的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说明境外销售收入是否与海关、外汇等数据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母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对外出口销售,二是由境外子公司直接销售给境外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主体对应的境外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一季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母公司及境内
子公司境外销 172,193.34 60.50% 684,749.58 70.44% 599,227.37 82.19% 719,486.91 93.46%
售收入
2025 年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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