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工作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84 号)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165,765 股,发行价格 85.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29,584,835.65 元,扣
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7,857,629.96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801,099.7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9,926,105.91 元。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 7,357,629.96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222,227,205.69 元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1315 号《验资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移远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移远通信
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现就 2025 年持续督
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对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与移远通信签订了《保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荐协议》,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的保荐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 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通过日常沟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
公及走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
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规或违背承诺事项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无违法违规、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公司及其董事、高管无违法违规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情况,并切实履行所做出的各项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承诺。
做出的各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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