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美玉女士(主任委员)、吴剑敏先生、张勇星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美玉女士担任。公司在任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届次 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2、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 的议案》;
2025/4/22 计委员会第三次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 5、审议《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2025/4/28 计委员会第四次 1、审议《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 1、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2025/7/8 计委员会第五次 度〉的议案》。
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四届董事会审 的议案》;
2025/8/13 计委员会第六次 2、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 3、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
上半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的书面评估意
见》。
第四届董事会审 1、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3 计委员会第七次 的议案》。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立信在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并如期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最终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持续关注公司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立信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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