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75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首发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问询函中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非标意见
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分别被出具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系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科技)以支付货款等方式将 3.05 亿元划转给营口卫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通商贸)等 9 家商贸公司用于物资采购,其中 2.01 亿元实际划转给辽宁鼎际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峻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全部用于对石化科技的出资,构成资金占用。公司称,截至年报披露日,前述资金占用款及利息已全部清偿。此外,2025 年第一季度,石化科技向卫通商贸等 6 家商贸公司拆出资金 4,408.67 万元,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已收回拆出资金及利息。张再明对卫通商贸等 11 家商贸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相关企业被追认为关联方。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形成原因、具体责任人,并说明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具体缺陷、产生原因、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及整改情况等,归还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归还后是否存在其他变向占用,公司为保障资金安全采取的措施;(2)补充披露 2025 年一季度公司与卫通商贸等 6 家公司发生资金拆借的具体明细、借款形成原因、借款期限、实际流向,相应资金是否流向实际控制人,是否构成资金占用;(3)补充披露公司与 11
家商贸公司的历史交易情况,并结合商贸公司的成立时间、合作年限、采购商品用途、期末应付预付余额等,说明以前年度未将相关公司识别为关联方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与追认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4)全面自查近三年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及业务往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其他潜在利益侵占行为,并进一步核查期后资金支出情况,是否存在新增占用等违规行为。
请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一)补充披露上述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形成原因、具体责任人,并说明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具体缺陷、产生原因、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及整改情况等,归还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归还后是否存在其他变向占用,公司为保障资金安全采取的措施;
1.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形成原因、具体责任人
鼎际得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出资设立子公司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石化科技、石化科技公司),拟投资建设 POE 高端新材料项目(以下
简称 POE 项目),因 POE 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为取得 POE 项目银团借款需要
项目匹配相应出资,石化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2024 年 5 月 31 日向 9 家商
贸公司合计预付了 2.01 亿元物资款,后续通过一系列转账,最终作为辽宁鼎际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峻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石化科技的出资款,流回石化科技,由此产生资金占用。资金占用发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资金收款方名称 转出时间 转出金额(万元) 转出方式
营口仁元商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 2,500.00 采购预付款
营口卫通商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 2,500.00 采购预付款
营口祥鸣商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 2,500.00 采购预付款
营口新志达商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 2,500.00 采购预付款
营口信辉商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 2,500.00 采购预付款
营口诚合商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 2,500.00 采购预付款
营口创美商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 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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