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58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大连西中岛鼎新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鼎新仓储”)
本次担保金额 25,890 万元
担 保 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 万元(不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591,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74.0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因经营发展需要,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际得”)控股子公司鼎新仓储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大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鼎新仓储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25,890 万元,贷款期限 8 年。公司为鼎新仓储在主合同项下人民币 25,89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 3 年;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人确定的提前到期日之日起 3 年;若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分期清偿债务的,以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3 年;贷款人与借款人就主合同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年。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旖旎同时为上述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担保,前述担保不涉及向公司及鼎新仓储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鼎新仓储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鼎新仓储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431,000 万元。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新增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160,000 万元。
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后,2025 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鼎新仓储、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科技”)以及大连鼎际得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际得化学”)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91,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其中石化科技 560,000 万元,鼎新仓储 21,000 万元,鼎际得化学 1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4 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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