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9 18:24:46 股吧网页版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19号解释,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19号解释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公司已按照要求执行19号解释规定的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