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8:11:22 股吧网页版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制定及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制定及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就本次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情况
基于公司拟筹划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对现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
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全 文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章程(草案)》主要修订情况

现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条 为维护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年 6 月 6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780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6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 万股,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首次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