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六年三月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3 点 30 分
会议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123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参会人员情况及会议须知;
二、听取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3.1、上市地点
3.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3、发行及上市时间
3.4、发行方式
3.5、发行规模
3.6、定价方式
3.7、发行对象
3.8、发售原则
3.9、承销方式
3.10、筹资成本分析
3.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4、审议《关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就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就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聘请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审议《同意公司在香港注册非香港公司、在香港设立营业地址及委任在香港接受法律文件及通知送达的授权人士议案》。
14、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现场沟通;
四、宣读投票表决方法;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大会投票表决;
七、宣读投票结果;
八、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见证意见;
九、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8 日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会发言,应当遵守会场秩序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具体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执行)。
四、股东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会表决票特别说明的情况(例如累积投票)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属于非累积投票表决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在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在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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